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询,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经营情况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学目前正在筹划权益变动事项,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方案尚在商讨,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筹划阶段中已经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等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